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鼓励电商发展

来源: 长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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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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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产业园
扶持标准
鼓励电商发展。对传统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本地农特产品加工企业,成立独立的电商企业、持续运行1年以上并在本地发货的,每个电商企业奖励1万元。对限额以上企业年电商销售额达到500万元(含)以上的,每年奖励5万元;销售本土特色产品,年网上交易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按1元/单补贴快递费用,每年最高不超过8万元。对运营面积3000平方米(含)以上、企业入驻率达80%(含)以上且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市级电商产业园、省级电商产业园,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对在县内注册的,建设镇级“快递物流综合服务”网点10个及以上,且持续正常开展1年以上末端共同配送业务的企业,按5000元/个给予一次性补助。对支持电商对外发货100万单以上的快递企业给予2万元一年的补助;对支持电商对外发货200万单以上的快递企业给予4万元一年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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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中共长宁县委办公室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宁县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持政策》的通知

http://www.sccn.gov.cn/jdhy/zcwj/202110/t20211027_16570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