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扶持-电子商务基础建设

来源: 安州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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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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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一)对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纯电子商务重点项目(包括配套项目)需要新增建设用地的,按照新增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建设用地。 (二)在不改变土地性质等前提下,鼓励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空闲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产发展电子商务企业或孵化园。对租赁或盘活空置房产(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投资电子商务孵化园、创业园或专业电商楼宇,经相关部门备案且持续运营1年以上、所租赁房产建筑面积(仅限用于电子商务发展)使用率达到70%以上的,两年内每年给予运营主体10元/㎡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总额不超过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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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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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http://www.anzhou.gov.cn/public/16031/250745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