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扶持-鼓励电子商务企业承销本地产品

来源: 安州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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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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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1.对主营我区农特产、旅游、文化等本地产品的,B2C模式当年销售额突破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3000万元的,且同比增长20%以上的电子商务限上企业,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当年网上销售额超过5000万元、1亿元、5亿元,并实现15%增长的电子商务限上企业,分别给予6万元、8万元、10万元的奖励(经营产品必须是安州品牌,下同)。 2.对在我区注册公司承包我区传统工业企业电商服务、B2C模式当年销售额突破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且同比增长20%以上的限上企业,分别给予不高于3万元、5万元、8万元的奖励;当年网上销售额超过3亿元、5亿元、10亿元的,并实现15%增长的电子商务限上企业,分别给予不高于10万元、15万元、20万元的奖励。 3.对主营我区农特产、旅游、文化等特色产品的电子商务企业在全国性大电商平台开展我区特色产品促销活动的,一次活动销售额达20万元以上,补助宣传经费2000元;一次活动销售额达50万元以上,补助宣传经费5000元;一次活动销售额达100万元以上,补助宣传经费1万元。电商企业在进行促销活动前应先到区电商主管部门备案并认定。
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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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http://www.anzhou.gov.cn/public/16031/250745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