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服务业发展专项-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收入奖励

来源: 前锋区人民政府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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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后续每年线上业绩同比增长30%以上的,按年同比增加零售额的2‰,或年同比增加服务收入的2%,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提升发展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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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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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安市前锋区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九条措施的通知(前府发〔2020〕14号)

http://www.qf.gov.cn/qfqrmzf/c100316/2020-05/12/content_2892f30bddab4b1f89a01b7e34d7200b.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