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服务业发展专项-销售本地农特产品奖励

来源: 前锋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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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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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按照其实际销售额的5%给予营销补贴,每个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按照其实际发生物流费用的10%给予物流补贴,每个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在超市、市场、车站等地设立本地扶贫产品销售专柜的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设立扶贫产品销售专店的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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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安市前锋区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九条措施的通知(前府发〔2020〕14号)

http://www.qf.gov.cn/qfqrmzf/c100316/2020-05/12/content_2892f30bddab4b1f89a01b7e34d7200b.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