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奖补-跨境电商

来源: 仁寿县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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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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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贸易
扶持标准
对应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交易的企业或个体,按其交纳平台服务费的30%,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补助。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上销售本县产品年销售额首次达到50万美元以上的,按销售额1美元奖励人民币0.05元(以电商销售结算凭证为依据),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5万元的奖励。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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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仁寿县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奖补方案(试行)》的通知

http://www.rs.gov.cn/info/4422/11147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