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奖补-销售额奖励

来源: 仁寿县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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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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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1.支持初创型小微电商主体快速发展。小微电商应用主体网上年销售额首次突破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以电商销售结算凭证为依据),分别给予不超过5000元、1万元、2万元的奖励。 2.支持成长型电子商务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应用企业网上年销售额首次突破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以电商销售结算凭证为依据),且年增幅在10%以上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万元、5万元、10万元的成长提升奖励。 3.支持规模型电子商务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应用企业当年网上销售首次突破5000万元、1亿元、2亿元(以电商销售结算凭证为依据),并实现正增长的,分别给予不超过5万元、10万元、15万元的规模提升奖励。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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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仁寿县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奖补方案(试行)》的通知

http://www.rs.gov.cn/info/4422/11147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