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奖补-电子商务示范称号

来源: 仁寿县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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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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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对当年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电子商务示范称号(含涉及电商交易的信息消费示范)的电子商务应用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当年获得国家、省、市电商荣誉称号的个人,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当年同时获得两个及以上级别称号的,按照最高标准给予奖励。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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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仁寿县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奖补方案(试行)》的通知

http://www.rs.gov.cn/info/4422/11147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