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融合发展-电商交易平台补助

来源: 青神县商务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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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电商企业建立B2C第三方电商交易平台,正常运营满一年,入驻商家100个以上,年交易额500万元以上,一次性补助运营企业10万元;电商企业建立B2B第三方电商交易平台,正常运营满一年,入驻商家200个以上,年交易额5000万元以上,一次性补助运营企业20万元。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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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青神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神县“扶持跟着项目走”实施办法的通知

http://www.scqs.gov.cn/info/1394/10915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