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模式与业态创新支持

来源: 武侯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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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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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一)对文化创意产业相关企业整合行业资源建立创新型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且正常运行一年以上的,经区商务主管部门和区文化产业主管部门认定,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的5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对大健康产业相关企业整合行业资源建立创新型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开展健康服务、互联网医疗、医疗大数据等服务,且正常运行一年以上的,经区商务主管部门和区健康产业主管部门认定,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的5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对成都市认定的“创新型电子商务企业”在政策年度内实现实物产品在线销售达3000万元且同比增长20%、服务产品在线销售(移动支付)达300万元且同比增长20%、服务收入达300万元且同比增长20%,经区商务主管部门认定,分别按照实物产品在线销售增量部分的1%、服务产品在线销售(移动支付)的5%、服务收入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提升发展奖励。 (四)支持移动电子商务应用。对整合餐饮住宿、旅游票务、金融支付、消费购物、社区家政、社会保障、医疗保健、教育培训和文化娱乐等服务资源,构建便民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的企业,经区商务主管部门认定,按其上年度平台建设和宣传推广费用,给予不超过10%的补贴,单家企业每年上限20万元,最多补贴3年。 (五)支持在武侯区布局无人便利店、无人货架等新零售业态,对实际营业面积在5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含)、200平方米(含)以上,且正常运行一年以上的,经区商务主管部门认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补贴;对在商务办公场所设立无人货架在200个以上,且正常运行一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贴。 (六)支持农村电子商务服务。支持武侯区电子商务企业为农业产业化提供多元化服务,为企业和农户搭建网上交易平台,带动农产品通过电子商务渠道开展销售。对年交易额500万元以上的平台企业,经区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给予最高5万元一次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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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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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成武府发〔2017〕26号 关于印发《成都市武侯区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http://gk.chengdu.gov.cn/govInfoPub/detail.action?id=99388&tn=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