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管理费补贴

来源: 武侯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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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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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科技中介
申报条件
同一私募基金管理机构每年获得的上述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800万元。
扶持标准
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我区城市有机更新项SPV公司的,对其管理机构按照投资我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SPV公司金额计算的管理费的5%给予补贴,单户机构每年补贴不超过300万元,其中30%可以用于对企业当地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的奖励。
申报材料
(1)《武侯区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补贴申请表》(由申报涉及的城市有机更新项目 SPV 公司税收解缴关系所在街道作为初审单位)。 (2)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4)投资我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 SPV 公司(投资期限满一年)的明细清单,以及清单中被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工商变更登记证明等股权投资证明材料、投资合同、资金到位的银行到账凭证、被投资企业的资金使用情况及凭证、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验资报告、企业在我区投资项目立项批复文件等。 (5)清单中被投资企业属于城市有机更新项目 SPV 公司的认证证明。 (6)基金管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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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武侯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关于印发《武侯区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http://www.cdwh.gov.cn/wuhou/c121727b/2021-08/02/content_498fd8fbd7a44dac8d544c5288024eb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