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使投资引导基金

来源: 成都高新区科技和人才工作局
申报时间: 2022/03/07-2022/03/31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产业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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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金融业,科技中介
扶持标准
激励约束: 天使母基金在收回投资本金和门槛收益(单利8%×子基金存续期)后,天使母基金可以出资部分投资于成都高新区项目所得超额收益的80%为限,对子基金管理机构或其他出资人实行项目“即退即分”方式分档让利。具体让利方式在基金框架合作方案、基金合伙协议或补充协议予以明确。以下让利方式可以任选其一。 (一)若子基金返投金额分别达到天使母基金实缴出资金额的160%、170%、180%、190%和200%及以上的,天使母基金将分别按其超额收益的15%、30%、45%、60%和80%进行让利。 (二)若子基金投资的成都高新区天使类项目中有2家、3家和4家企业在子基金存续期内成功上市,天使母基金将分别按其超额收益的60%、70%和80%进行让利。 若子基金未完成相关返投指标要求,子基金普通合伙人或基金管理人分享的母基金出资部分20%收益按指标完成率作为系数进行调整。具体收益分配方式应在基金合伙协议或补充协议予以明确。
申报材料
申请采取递交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 1.请申请机构首先提交《子基金申请表》(附件1),由天使母基金管理机构组织初步对接,就申请机构综合实力、子基金投资领域、子基金管理团队核心成员组成、子基金可行性等因素进行初步沟通。 2.申请机构与天使母基金管理机构达成初步意向后,按照本申报指南附件,先将包括盖章扫描版及word版的电子材料发送至官方邮箱(详见下方)。 3.申请机构按照天使母基金管理机构要求补充完善后正式提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需要正本1本和副本6本,正副本均需加盖骑缝章。申请机构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已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再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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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成都高新区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申报指南

http://www.cdht.gov.cn/cdht/c139819/2022-03/07/content_44117bfb9dc041198acc99f3177ffb4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