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认定

来源: 成都高新区经济运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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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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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电子信息,大数据,人工智能,互联网,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高端装备,海洋产业,农业
扶持标准
一、列入《公告》的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在有效期内实现销售收入的,从省工业发展资金中安排资金给予奖励。 (一)根据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的单价和申请年度实际销售总额按一定比例给予研制单位和用户单位奖励。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二)研制单位和用户单位均在省内的,奖励资金的30%奖励给研制单位,70%奖励给用户单位;研制单位在省内,用户单位在省(国)外的,只对研制单位进行奖励。 (三)对研制单位和用户单位的奖励,研制单位和用户单位均在省内的,由研制单位牵头,联合第一个购买的用户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逐级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申请。研制单位在省内,用户单位在省(国)外的,由研制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逐级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申请。中央和省属企业(单位)参照上述情况直接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提出申请。 二、列入《公告》的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在有效期内可向有关保险公司投保“综合险”,省级财政按比例给予保费补助。 (一)“综合险”承保质量风险和责任风险。承保的质量风险,主要保障因产品质量缺陷导致用户要求修理、更换或退货的风险;承保的责任风险,主要保障因产品质量缺陷造成用户财产损失或发生人身伤亡风险。 (二)补助标准:对企业投保的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保险费用支出给予补助,按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80%且实际投保费率不超过3%的费率上限计算,补助时间按保险期限据实核算,原则上不超过3年。 (三)补助范围:对企业投保的首台套成套设备不超过3套、单台设备不超过30台,首批次不超过100吨,首版次不超过3版的保险费用支出给予补助。
申报材料
(一)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认定申请报告和2020年度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 批次软件首版次认定汇总表(见附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三)申请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状况的有效证明文件。 (四)省级或以上资质机构出具的产品查新报告、产品鉴定意见。 (五)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检报告、特种设备行业产品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六)省级或以上工程学会出具的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推荐意见。 (七)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9年度审计报告。 (八)产品彩色照片三张(不同角度拍摄)。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复印件需加盖申报单位鲜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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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转发《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http://www.cdht.gov.cn/cdhtz/c143045/2020-09/29/content_a547ded295ab4818bc94ab79f618636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