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发展-批量生产流片补助(支持方向四)

来源: 成都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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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集成电路
扶持标准
按其光罩费用的3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最高200万元。
申报材料
提交《成都高新区集成电路政策资金申报书》应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申报支持方向四的提供《成都高新区集成电路政策资金申报书》。 (1)《成都高新区集成电路政策资金申报书》,申报支持方向四的提供《批量生产流片光罩补贴资金申报表》。 (2)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流片项目的工程流片加工业务统计表,工程流片加工合同、发票及银行划款凭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申报企业鲜章)。通过第三方服务平台或代理机构委托流片,企业还需提供wIP信息和出货清单(加盖申报企业和服务平台或代理机构鲜章)。 (4)流片的芯片版图缩略图及正版软件使用证明复印件。 (5)①MPW或工程批流片产品的情况说明(产品主要功能及用途、技术指标及先进性、与公司其他相关产品的差异说明、市场销售证明材料等)(加盖申报企业鲜章)。 ②批量生产流片(晶圆25片以上)需说明工程批或流片日期、成果等信息,提供工程批或MPW流片加工合同、发票及银行划款凭证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申报企业鲜章),还需提供批量生产流片合同、光罩购买合同、发票,以及相应芯片的销售证明材料:与购买方签订的合同、收款凭证、公司开具的发票.合同产品型号、芯片版图需与光罩一致(加盖申报企业鲜章),如果不一致,需提供详细的证明材料。 (6)反映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证明材料(集成电路芯片设计专利、布图设计登记、软件著作权、企业技术中心等)复印件。 (7)企业近两年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情况说明。 (8)其它补充支撑材料(企业参与国家/省/市级项目情况、品牌知名度证明文件、企业资质、发明专利情况、企业信用证明等)。 (9)经审计的上年度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带二维码)。 (10)税务局出具的企业近三年的缴税证明(加盖申报企业鲜章)。 (11)申报单位提供供需双方无关联关系承诺书、申报材料真实性及不重复申报承诺书(加盖申报单位鲜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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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成都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局关于开展2021年《成都高新区关于支持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若干支持方向申报的通知

http://www.cdht.gov.cn/cdgxq/c139819/2021-09/08/content_af627c58961c4dcdb91d38e6be3859cd.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