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健康产业建圈强链发展专项-创新成果转化补贴(创新药品)

来源: 成都高新区生物产业发展局
申报时间: 2022/07/29-2022/08/12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生物医药,生命健康,医疗器械
申报条件
区内企业自主研发或新引进的创新药、改良型新药,按研发进度分阶段给予单品种最高5000万元补贴,每个企业每年累计支持额度不超过1亿元。
扶持标准
(1)自主研发创新药(注册分类1类):进入药理毒理研究阶段,按药学研究投入的20%最高支持200万元;进入I期临床试验,按临床前药理毒理研究投入的20%最高支持400万元;进入II期临床试验,按上一阶段研究投入的30%最高支持700万元;进入III期临床试验,按上一阶段研究投入的35%最高支持1200万元;获得药品批准文号,按上一阶段研究投入的40%最高支持2500万元。 (2)自主研发改良型新药(注册分类2类):进入药理毒理研究阶段,按药学研究投入的10%最高支持100万元;进入I期临床试验,按临床前药理毒理研究投入的10%最高支持200万元;进入II期临床试验,按上一阶段研究投入的20%最高支持200万元;进入III期临床试验,按上一阶段研究投入的25%最高支持400万元;获得药品批准文号,按上一阶段研究投入的30%最高支持600万元。 (3)新引进创新药(注册分类1类):新引进非关联公司品种,处于I期临床试验的,按引进交易金额的10%最高支持600万元;处于II期临床试验的,按引进交易金额的15%最高支持1300万元;处于III期临床试验的,按引进交易金额的17.5%最高支持2500万元;获得药品批准文号的,按引进交易金额的20%最高支持5000万元。新引进关联公司品种,进入I期临床试验,按临床前研究投入的10%最高支持300万元;进入II期临床试验,按上一阶段研究投入的15%最高支持350万元;进入III期临床试验,按上一阶段研究投入的17.5%最高支持600万元;获得药品批准文号,按上一阶段研究投入的20%最高支持1250万元。 (4)新引进改良型新药(注册分类2类):新引进非关联公司品种,处于I期临床试验的,按引进交易金额的5%最高支持300万元;处于II期临床试验的,按引进交易金额的10%最高支持500万元;处于III期临床试验的,按引进交易金额的12.5%最高支持900万元;获得药品批准文号的,按引进交易金额的15%最高支持1500万元。新引进关联公司品种,进入I期临床试验,按临床前研究投入的5%最高支持100万元;进入II期临床试验,按上一阶段研究投入的10%最高支持150万元;进入III期临床试验,按上一阶段研究投入的12.5%最高支持200万元;获得药品批准文号,按上一阶段研究投入的15%最高支持300万元。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申请支持事项表; (3)企业申报品种进入药理毒理研究、Ⅰ期、Ⅱ期、Ⅲ期临床试验阶段或获得药品批准文号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企业与GLP/GCP机构签订的项目合同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临床试验通知书、药物临床试验默示许可网页截图、药物非临床/临床研究方案/报告、临床试验伦理审查意见等; (4)自主研发品种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申报补贴阶段的研发费用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新引进品种提供引进新药的合同、付款凭证、发票等证明材料,新引进关联公司品种还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已完成各阶段的研发费用(分阶段)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5)申报品种获得国家、省、市、成都高新区补贴情况说明; (6)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成都高新区生物产业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医药健康产业建圈强链发展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cdht.gov.cn/cdht/c139819/2022-07/28/content_cd4ebee9160d44f8986c6cbb592fc9dc.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