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类企业补贴

来源: 成都高新区未来科技城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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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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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公共服务
扶持标准
对新建并经认定的资源要素交易平台、商品交易平台、网络社交平台、电子竞技平台等平台类企业,按照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补贴,每年按照运营费用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贴。对采用分享创新资源、生产能力、生活服务等服务模式企业,以创新信用券形式按照服务总金额的5%—25%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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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成都高新区关于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的若干政策

http://www.cdht.gov.cn/cdhtz/c143002/201707/ee3f771a1b1b4ac6adb7433134d44d0f.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