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平台、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补助

来源: 青白江区商务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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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1)电子商务技术平台按建设费用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跨境电子商务技术平台按建设费用的7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材料
(1)青白江区电子商务平台、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补助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平台建设的正式合同、发票及付款凭证; (4)上述材料真实有效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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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发展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政策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http://www.qbj.gov.cn/qbjq/c147085/2015-10/09/content_4be71de0039840beaaa223b4ec0ff4e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