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电子商务应用补贴

来源: 青白江区商务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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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按其实际投入平台建设和宣传推广费用(人工成本除外)的30%,给予平台建设单位一次性最高不超过60万元补贴。
申报材料
(1)《青白江区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政策申报主体基本信息表》、《青白江区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政策奖励(补贴)申请及审核表(非经济贡献返还类)》; (2)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各项服务提供方与平台企业签订的协议等证明材料; (4)平台建设和宣传费用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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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成都市青白江区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http://www.qbj.gov.cn/qbjq/c147390/2019-11/12/content_c4a2953ba3b2439f9d5cb34e62687a9d.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