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电子商务集聚发展区产业支持

来源: 简阳市投资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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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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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一、土地支持政策 入驻项目或企业可以通过出让、入股、租赁等方式使用土地;实行净地出让,市政设施配套至项目用地红线,仓储物流用地按同期工业地价结算;电商物流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指标;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 二、企业贡献奖励政策 入驻集聚区的企业投产后,根据企业对地方政府的贡献给予专项奖励,奖励额度按前3年企业缴纳所得税和增值税简阳市本级地方留成部分的70%计算,后2年按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简阳市本级地方留成部分的50%计算。年上缴税收在1亿元以上的,实行“一事一议”。 三、财政扶持政策 (一)入驻集聚区的电商物流项目,且在简阳注册独立法人企业积极帮助申报争取国家、省、成都市的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支持,简阳市本级财政按1:1给予地方配套资金。对获得国家级A级物流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被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成都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入驻集聚区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以自主境外品牌销售,根据销售额度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扶持;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公共信息平台信息系统、通关辅助系统、海外仓、智能口岸仓、出口集货仓、跨境电商专用冷链库等建设,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入驻集聚区并在简阳市设立电子商务或物流总部基地(含区域性总部或功能性总部),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外商投资奖励。对在本市新注册并入驻集聚区的外资企业,实际到资在0.5亿美元以上(含0.5亿美元)1亿美元以下,一次性奖励100万元人民币;实际到资在1亿美元以上(含1亿美元)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人民币。
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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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简阳市促进招商引资推动产业发展相关政策清单的通知

http://gk.chengdu.gov.cn/govInfoPub/detail.action?id=94972&tn=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