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电子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公共服务平台共享IP奖励

来源: 双流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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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集成电路
扶持标准
对在公共服务平台共享IP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IP企业,对被使用的IP按其投入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一次性奖励(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其购买成本)。
申报材料
(1)《双流区集成电路企业在公共服务平台共享IP奖励申请表》; (2)申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交盖鲜章复印件,核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购买IP的合同及支付凭证(复印件)或由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出具的IP投入专项审计报告原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4)在公共服务平台共享IP并服务于双流区电子信息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5)共享IP并实现收益的合同、开据的发票、银行转帐凭证等证明材料; (6)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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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成都市双流区〈关于支持电子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http://www.shuangliu.gov.cn/slqzfmhwz/c125300/zwgk_jiekou_xqy.shtml?classId=071801020203&id=123560&tn=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