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电子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首版次(工业)软件产品销售补助

来源: 双流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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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软件
扶持标准
1年内该软件产品销售合同累计到账额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助。
申报材料
(1)《成都市双流区首版次(工业)软件产品销售补助资金申报表》; (2)获得市级以上政府部门认定为首版次工业软件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3)获得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之日起1年内的销售合同、销售到账依据(含合同、发票、银行到账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经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5)申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交盖鲜章复印件,核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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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成都市双流区〈关于支持电子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http://www.shuangliu.gov.cn/slqzfmhwz/c125300/zwgk_jiekou_xqy.shtml?classId=071801020203&id=123560&tn=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