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发展支持

来源: 新津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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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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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1、建设电子商务平台。对自建电子商务平台,且在政策年度内线上销售农产品首次突破1000万元、工业品5000万元以上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分别按照销售额的1%、0.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40万元。 2、应用电子商务。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农产品首次突破100万元(含)—200万元、200万元(含)—400万元、4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8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销售工业品首次突破500万元(含)—1000万元、1000万元(含)—3000万元、3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对获得国家、省、市级创新型电子商务的企业、项目,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8万元、5万元的创新发展配套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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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津县加快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

http://www.xinjin.gov.cn/xjxrmzf/c125864/2018-10/15/content_9dc7e0fd4cd24759854456b181fae32b.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