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跨境电商发展-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来源: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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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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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对经西安高新区认定的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给予平台建设总投资额的3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建设补贴;每年给予平台该年运营维护费用的3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运营补贴。
申报材料
【在线申报】登陆“高新区信用金融服务平台”政策申请页面进行申请,在“用户中心-企业基本资料-修改企业相关附件”节点维护修改企业基本信息,上传营业执照及《企业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模板详见办事指南《信用承诺书模板》,保存提交后;在“信用信息填写”节点维护企业信用信息,保存提交后;在“我的政策”节点,点击“政策申请”,选择相应的政策。在线填报相关申请表格; 以下材料原件按下列顺序扫描成PDF文件,以附件上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申请报告;包括企业简介、运营情况、申请支持费用等; (3)平台在西安注册的相关证明文件; (4)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业务运营状况证明材料; (5)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需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必要性和意义、基本情况、建设内容清单、期限及具体实施计划、投资预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及建设费用、维护费用明细、合同及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6)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法人签字、加盖公章); (7)以上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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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西安高新区打造现代产业体系促进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https://xdz.xa.gov.cn/zwgk/zcfg/yhzc/60d942d1f8fd1c0bdc35cc6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