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服务费补贴(电子商务类)

来源: 西安国际港务区管理委员会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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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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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互联网,电子商务
申报条件
每年集中进行1次补贴申请的受理,逾期不予受理,于每年3月31日前申报上一年度奖励。
扶持标准
针对入驻国际港务区,与B2B、B2C等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签订服务协议的互联网企业,按其实际缴纳服务费的30%,给予每年不超过10万元的扶持资金。
申报材料
1、平台服务费补贴申报表; 2、工商营业执照; 3、申报期所属年度电子商务交易或服务佐证(对于销售类的电子商务企业,需提供企业交易平台后台交易流水页面及交易数据汇总页面截图;对于作为第三方平台的电商服务类企业,需提供企业平台资料以及后台可视的平台服务企业数量,平台交易额等页面的截图;对于提供其他服务的电商服务类企业,请提供企业服务于其他电商企业的合同以及发票。); 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请提供所属补贴区间最后一个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5、第三方平台服务协议复印件; 6、第三方平台服务费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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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西安国际港务区扶持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http://itl.xa.gov.cn/zwgk/zcwj/gwhwj/5e6b0313fd850867447931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