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发展奖励-股权投资基金业落户奖励

来源: 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财政局(金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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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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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金融业
扶持标准
对规模达到2000万元(含)的天使基金可按基金规模2%的比例给予奖励;对规模达到1亿元(含)的创业投资基金可按基金规模1.5%的比例给予奖励;对规模达到2亿元(含)的私募股权基金和规模达到5亿元(含)的产业投资类股权投资基金,可按基金规模1%的比例给予奖励;对规模达到10亿元(含)的私募证券基金和公募基金等其他投资基金,可按基金规模0.5%的比例给予奖励(上述各类基金,单支基金落户奖励总额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国家级基金和超大规模基金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协商确定)。 以上补贴资金分次兑付,在资金实际到位并实现投资后先兑付50%,剩余部分于基金存续期后两年各兑付25%。 上述基金规模采用实缴制,按实际到位资金并扣除政府引导基金份额计算,且基金投资的企业是正常经营依法纳税满1年的中小微企业,投资设立子基金不享受此项奖励。
申报材料
申请奖励提供复印件的材料均需加盖机构公章,提交申请时需要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核对。 (一)基本资料 1.申请报告(含机构基本情况、经营状况及申请奖励事项等) 2.金融业发展奖励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1)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业务经营许可证或核准文件复印件。 5.承诺书。(详见附件2) (二)分项资料 1.申请落户奖励,需提交金融监管部门相关批复文件或金融机构相关设立文件、工商登记实收资本信息、验资报告、银行对账单等实缴出资证明材料。 2.申请购租房奖励,其中自建自用办公用房的,需提供购置土地合同、土地支付价款凭证,立项、规划、用地、竣工验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发票复印件;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发票复印件。 3.申请经济贡献奖励,需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缴纳税款证明。 4.申请航空基地辖区内展业奖励,需提交向航空基地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汇总明细表(连续两个年度)、融资合同、放款凭证、第三方审计报告、募集说明书、资金划转凭证、融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融资用途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5.申请风险补偿资金,需担保机构、基金公司法人执照副本、授权管理部门批复资格证、第三方审计报告、上年度担保代偿、投资坏账的有关文件资料等。 6.申请增资奖励,需提供相关监管部门同意增资的批复、增资证明、增资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申请直接融资奖励,需融资发行审批或主管部门相关融资证明性文件、资金到位的证明文件、经独立会计师事务所所出具的年度财务报告或相关经营情况说明材料、资金募集说明书或其他证明募集资金投资航空基地的相关材料。 8.申报奖励资金所需要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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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西安航空基地促进金融业发展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http://caib.xa.gov.cn/zwgk/zcwj/5e7dbe1065cbd82d675acaa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