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企业认定

来源: 西安浐灞生态区发展和改革局
申报时间: 2022/05/06-2022/05/12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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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互联网,电子信息,人工智能,区块链,软件,云计算
扶持标准
一、数字经济企业认定奖励: (一)对新认定的数字经济企业,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二)对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000万元(含)以上、增速在30%以上的企业,按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1%给予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三)对认定的数字经济企业,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数字经济型企业(先进单位)称号,或通过国家级、省级、市级数字经济领域专项能力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同一企业获得多项支持的,按奖励额最高的一项执行。 二、支持数字经济企业引进。在浐灞生态区投资落户的大数据、云计算、数字影视动漫、数字新媒体、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经济项目,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投资完成后按实际投资额的2%给予落户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三、支持数字经济企业国内上市融资。对上年度完成首次上市或挂牌要求的数字经济企业,在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取得相应证券交易市场上市手续公函后,给予200万元奖励;在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取得相应证券交易市场上市手续公函后,给予100万元奖励。 四、支持军民融合民口企业加大研发力度。对认定的军民融合民口企业,上年度获得市级以上条保资金、预研资金、科研资金、两维经费等研发经费支持的,分别按国家级研发经费的10%、省级研发经费的5%、市级研发经费的2%给予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同一企业获得多项支持的,按奖励额最高的一项执行。
申报材料
(一)《数字经济企业认定申请登记表》(附件1); (二)《拟认定数字经济企业主要情况表》(附件2); (三)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生产经营场所的《不动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四)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企业增值税纳税表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请表(企业实际经营年限不足一年的提供经营期间对应材料); (五)经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一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证明材料); (六)企业上一会计年度数字经济业务收入明细表,及相应业务合同和收入证明; (七)涉密企业,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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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数字经济企业认定申报的通知

http://cbe.xa.gov.cn/zwgk/tzgg/6274c061f8fd1c0bdc953bc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