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企业零售额规模奖励

来源: 市南区商务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传统服务业,传统实业
扶持标准
1.电子商务应用企业年度网络零售额达到1000万元的,年度网络零售额比上年每增长1000万元给予2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对电子商务代运营企业,其代运营品牌年度网络零售额达到5000万元的,年度网络零售额每增加5000万元给予2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对驻区外贸企业当年实现跨境电商贸易方式出口超过500万美元的,按1美元给予0.02元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均需提供申请报告、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书、申请材料真实性确认书、法律授权委托书等材料(已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由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同时,申报企业还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网站(平台)网上交易明细单或跨境交易明细单、银行往来明细账单、系统后台数据截图、ICP备案登记证明等。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市南区2019年促进时尚商业发展扶持资金申报指南。

http://www.qdsn.gov.cn/n16/n1175/n9964611/n9964801/n9964802/n9964808/1906061035168726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