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企业奖励

来源: 李沧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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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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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一)跨境电商企业,当年度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达到100万美元(含),给予每1美元0.03元人民币奖励,达到1000万美元(含)给予超过部分每1美元0.04元人民币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 (二)企业当年建设跨境电商海外仓,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企业租赁海外仓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当年实际租赁费用的3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补贴资金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以上企业指在我区注册并纳税的跨境电商企业,其跨境电商进出口额以海关监管代码9610的业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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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李沧区促进国际贸易企业发展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http://www.qdlc.gov.cn/n1/n12/n14/n112/n135/2010151107490264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