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参股设立母(子)基金征集

来源: 青岛高新区科技创新部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产业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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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传统实业
扶持标准
待定
申报材料
(一)申请人按照《申请青岛高新区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参股设立母/子基金报告书》(范本附后)规定的内容向征集单位提交申请。 (二)申请材料需按规定格式同时提交电子版和书面版。书面材料应当列出目录,用A4纸张打印装订,全部材料加盖申请人公章,并以文件袋或纸箱形式密封,封口处均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印章。每套包括:正本一份,副本七份。每份申请材料上应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三)申请人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情况,将取消申报资格。 (四)申请材料递交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广盛路61号光电技术产业研究院3号楼4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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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青岛高新区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参股设立母(子)基金征集公告

http://gxq.qingdao.gov.cn/n28356009/n32560653/n32560711/n32560720/2007091526544246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