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惠民示范专项

来源: 青岛高新区科技创新部
申报时间: 2022/09/30-2022/10/18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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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
扶持标准
(一)项目立项后拨付支持资金的50%,项目验收通过后或综合绩效评价通过后,拨付剩余资金。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年。 (二)2023年项目和资金数量将根据年度市财政科技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进行统筹安排。采取无偿资助(分期拨付)或里程碑节点考核结果等方式给予支持。
申报材料
(一)网上填报 申报单位使用“科技计划项目服务平台(试用版)”(http://222.173.102.106:28090),注册项目申报账号,经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推荐使用火狐、360、谷歌浏览器登录,请勿使用IE浏览器)。登录后,通过“项目管理”—“项目申请”—“新建”对话框选择:申报年度“2023”—“一级类别、二级类别、三级类别”根据所申报项目选择正确的对应选项(例如,科技惠民示范专项—生命健康领域—基于中医体质辨识的肺癌网络综合管理平台构建及防治方案一体化研究),网上填报并提交相关材料。网上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将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系统注册成功后,请妥善保存登录名和密码,以便随时进入系统查看项目申报及任务书签订、项目管理等情况。 (二)申报材料 在线填写相关表单及附件材料(附件仅用于证明申报书中陈述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材料,供项目评审专家参考)。相关附件包括: 1.符合申报总体要求的有关项目及申报单位情况的证明文件; 2.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项目预算表及预算说明; 4.项目绩效目标表; 5.提供当期经费收支表; 6.申报单位项目伦理审查初核意见(加盖伦理委员会章); 7.项目依托单位及项目申报负责人诚信承诺书; 8.项目依托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9.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材料为电子版,涉及各类证照及证明材料请扫描或拍照原件上传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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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转发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青岛市科技惠民示范专项的通知》的通知

http://gxq.qingdao.gov.cn/xxgk_113/zwzx_113/tzgg_113/202210/t20221008_643603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