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企业奖励

来源: 胶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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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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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互联网
扶持标准
根据《关于激励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胶发〔2017〕20号)文件,对青岛市新认定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智能工厂或互联工厂、数字化车间或自动化生产线,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获评省“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项目、省5G示范试点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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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胶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http://www.jiaozhou.gov.cn/n1822/n2789/n2790/n2792/2009291604334500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