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服务业-电商企业做大做强奖励

来源: 城阳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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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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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产业园
扶持标准
对在我区内注册纳统的电子商务企业,年度零售额同比增长30%或增量500万元以上的,增量部分按5%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对电子商务代运营企业,其代运营品牌年度零售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并在我区数据纳统,年度零售额每增加1000万元给予1万元奖励,每家代运营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自企业纳统年度起,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年度零售额1亿元以上的由企业自定,名额不超过10人;年薪超过60万元高级管理人员不受10人限制),按其个人产生区级经济贡献100%给予奖励。
申报材料
(1)城阳区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申报表;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3)申报单位企业纳统证明、1-12月份批发零售商品和销售库存表或1-12月份住宿餐饮经营情况表(加盖企业公章); (4)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区级经济贡献证明材料; (5)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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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青岛市城阳区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实施细则

http://www.chengyang.gov.cn/n1/n6/n2074/n2374/n2375/n2377/2109061351357436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