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电商高质量发展-电商企业上行及快递物流企业下行

来源: 海阳市人民政府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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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交通/物流/供应链
扶持标准
1、电商企业选择与相关村级电商服务点达成代收协议,每年通过协议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上行发单量达5000单及以上,按快递单量每件0.3元予以补贴,每个服务点支持电商企业获得奖补总额不超过2万元。 2、对于当年新建的统仓共配中心,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贴。 3、快递物流企业通过共配中心配送到徐家店镇、郭城镇、发城镇、朱吴镇、小纪镇、行村镇、辛安镇、二十里店镇、留格庄镇、盘石店镇10镇并实现快递到村,按每单0.1元给予补贴。只配送到镇不予补贴。每家企业奖补不超过5万元。 本项补贴上限总额200万元。
申报材料
申报人须将相关申报材料于每年10月31日前报送到市商务局,逾期不予受理。申报人均需填写《海阳市快递物流补贴申请表》,其中:电商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网销业绩证明(网店首页截图、店铺网上交易记录截图等)、收购海阳本地农产品成交记录、协议村级电商服务点出具的收购成交证明和上行发货证明、邮政系统出具的上行单量证明以及其它能证明工作真实性的相关材料;快递物流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邮政系统出具的下行单量证明(标注配送地点,具体到村)以及其它能证明工作真实性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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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阳市外经贸发展奖励扶持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http://www.haiyang.gov.cn/art/2022/3/28/art_45440_208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