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卫星及应用产业发展-实施财政贡献补助

来源: 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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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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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航空航天
扶持标准
对部分具有集聚效应和引领作用的重大新建卫星及应用类企业,在享受本政策其他条款的基础上,自企业投产之日起,前三年按照企业对烟台高新区实际财政贡献的100%给予资金扶持,后两年按照企业对烟台高新区实际财政贡献的50%给予资金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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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烟台高新区关于加快卫星及应用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http://www.ytgxq.gov.cn/art/2021/7/7/art_56747_161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