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支持市场化融资及上市

来源: 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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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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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医疗器械,生物医药
扶持标准
(一)IPO前融资奖励:对企业设立后5年内前三轮融资(IPO前)中单次获得市场化运作的专业投资机构(或上市公司)股权投资达1000万元(或等额外资)及以上的,按照实际获得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以实际缴付到位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为准),奖励额累计不超过500万元。 (二)IPO前股权转让及股改奖励:企业引进投资或实施上市计划进行股份制改造,对创始股东个人和员工持股平台因股权转让或股改分红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达1000万元的,按照对高新区地方财政贡献的50%给予企业奖励。 (三)上市奖励:企业在国内A股上市,除按照省市相关政策给予一次性奖励外,对创始股东个人或员工持股平台自股票解禁期满日起5年内转让股票,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达到1000万元的,按照对高新区地方财政贡献的50%给予给予产业发展资金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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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烟台高新区关于促进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若干政策

http://www.ytgxq.gov.cn/art/2021/6/4/art_56746_158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