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百强企业财政贡献奖励

来源: 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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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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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医疗器械,生物医药
扶持标准
对非征地世界500强生物医药企业、中国500强生物医药企业和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按《财富》发布内容为准),按照企业对高新区地方财政贡献给予企业相应扶持:企业入区5年内,如年纳税额达500万元且第二年纳税额不低于500万元,则自企业年纳税额首次达500万元年度起,第1-2年按照企业对高新区地方财政贡献的 100%予以给予产业发展资金扶持;之后第3-5年如企业年纳税额不低于1000万元,则第3-5年按照企业对高新区地方财政贡献的50%予以给予产业发展资金扶持,扶持资金限用于企业经营发展及创新研发。享受本条政策的项目原则上不得享受区内其他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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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烟台高新区关于促进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若干政策

http://www.ytgxq.gov.cn/art/2021/6/4/art_56746_158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