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金融业发展-优化金融生态圈建设

来源: 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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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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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金融业
扶持标准
(一)大力发展金融科技企业。对新引进的法人型金融科技企业,实缴资本2000万以上(含2000万元)的,按实缴资本的2%,分三年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奖励。金融科技企业年度净利润首次达到100万元、达到规模以上企业标准的,按年度净利润的2%给予一次性最高20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鼓励金融行业自律。支持依法设立金融业界共治理事会、专业协会、行业联盟,鼓励开展行业自律、政策宣讲、人才交流、业务对接活动。对经认定的相关组织,按会员类别和数量,给予最高40万的落户开办奖励。对在高新区租用办公用房的相关金融协会组织,按400元/平方米/年的标准,连续三年给予每年最高10万元补贴。支持高新区金融业业界共治理事会开展各项活动,按年度实际支出的50%,给予理事会执行机构最高40万元补贴。 (三)支持金融科技研发创新。对落户高新区的国家级、省级金融科技的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中心产业联盟等研究机构,对国家级和省级机构分别给予300万、100万的一次性奖励。 (四)营造金融发展氛围。对在高新区举办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高端论坛、专业会议等金融活动的组织方,按实际活动经费的50%,给予最高30万元补贴。 (五)鼓励使用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对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帮助企业获得的债权融资、股权融资及其他融资,按照融资金额给予梯度奖励,融资金额在15亿元以内的按融资金额的0.3%对平台进行奖励,超出15亿元部分按融资金额的0.2%对平台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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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烟台高新区促进金融业发展若干扶持意见》的通知

http://www.ytgxq.gov.cn/art/2020/11/22/art_56747_162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