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电子商务发展-开展营销活动奖励

来源: 招远市人民政府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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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对自建电商平台或APP开展营销活动,年度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给予2万元奖励。
申报材料
1.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2.项目资金申请表; 3.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资金申请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资金企业提供的申报材料应完整、清晰并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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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招远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2020修订版)

http://www.zhaoyuan.gov.cn/art/2020/11/2/art_44091_145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