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产业-扶持直播经济发展

来源: 郓城县人民政府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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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鼓励和扶持本地主播利用淘宝、京东、快手、抖音、拼多多、小程序等平台直播带货。直播本地产品销售额较大、整体表现突出的,经所在乡镇街区推荐并认定合格,给予2000—20000元扶持。
申报材料
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或企业,按要求向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申报时提交以下资料(一式三份): (一)参加县里组织的有关电商活动情况证明(时间、地点、人员及相关照片等); (二)《郓城县电子商务补贴扶持资金申请表》及申请报告; (三)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正、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年度销售情况、相关照片等有效证明材料; (四)申请培训补贴的,需提供培训申请、培训通知、培训签到表、培训考勤表、师资力量证明等材料。 (五)其他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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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郓政发〔2021〕8号郓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全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http://www.cnyc.gov.cn/art/2021/6/29/art_24421_10318036.html?xxgkhid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