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扶持-智能终端产品出口物流补贴

来源: 安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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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交通/物流/供应链
扶持标准
自企业取得第一笔营业收入起三年内给予物流补贴: (一)对企业生产的手机整机,智能机1.5元/台,功能机1元/台,每家生产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300万台/年; (二)对其他智能终端产品的物流补贴,在项目洽谈时商定并在招商合同中予以明确。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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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安远县鼓励客商投资优惠办法(试行)

http://www.ay.gov.cn/ayzf/c105138/202102/a270992d4cfd471ba6f0cdf9a85e3bc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