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发展专项-支持开展示范乡(镇)、村电商服务中心及村级电商服务站建设

来源: 安远县商务局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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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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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在全县各乡(镇)建设电商服务中心,每个建设面积达到200平方米以上,中心具备网络服务、仓储空间、培训咨询等功能;村级电商服务站具备在线支付、网络购物、仓储配送、快递集散等功能,给予电商运营企业每个站点0.3-0.6万元补助,其中“十三五”贫困村每个村级站点补助0.6万元。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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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2016年安远县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http://www.ay.gov.cn/ayzf/zfwj/201602/c0469c7e6c9b4c1bbe0f42c321e98cba.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