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发展专项-支持电子商务示范乡(镇)、示范村(居)建设

来源: 安远县商务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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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在全县建设服务中心的乡(镇),正常开展电商服务中心运营活动,完善网络服务,正常开展培训咨询服务,有良好的电商创业氛围,评选出5个示范乡(镇),每个乡镇给予0.5万元的奖励。评选出10个示范村(居),要求有典型的电商创业人物,全村(居)普惠电商知识,给予每村(居)1000元奖励。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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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2016年安远县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http://www.ay.gov.cn/ayzf/zfwj/201602/c0469c7e6c9b4c1bbe0f42c321e98cba.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