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专项-设立电商服务中心(站)补助

来源: 兴国县商务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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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经验收合格,分别给予2万元和1万元一次性补助。2017年10月起在贫困村建站的,给予2万元一次性补助。乡镇电商服务中心示范点补助不超过10万元,村级电商服务示范点补助不超过2.5万元。对正常运营的乡村站点,每年给予600元网络费用补助,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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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兴国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

http://xxgk.xingguo.gov.cn/fgwj/qtygwj/201804/t20180403_47379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