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科研和管理人才奖励

来源: 启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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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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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公共服务
扶持标准
1.鼓励企业奖励优秀科研和管理人才。 (1)对于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符合条件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可实行递延纳税政策或者延长纳税期限。 (2)企业获得政府各项事后一次性奖励后,应提交明确的主要团队人员奖励情况。一般情况下,企业用于人员奖励或改善办公、生活环境金额应占财政奖励企业总额度15%以上,最多分两年付清;奖励数额特别大的,可适当调低,但不得低于10%。 2.鼓励生命科学类优秀人才来启东工作。“双一流”高校(即原“985”、“211”高校)和国外著名高校生命科学类毕业的研究生、博士或博士后来启东创办企业或与企业、研究机构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补贴其在启东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的50%,为其安排人才公寓。 3.在本市企业、研究机构内工作的科研、管理人员,考取专业技术类在职研究生、博士的,每年补贴其学费的20%;考取专业技术类脱产研究生、博士且签署协议毕业之后返回启东工作的,每年补贴5000-10000元生活费。本条规定不适用于MBA/EMBA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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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市政府关于印发启东市促进生命科学产业发展若干扶持政策的通知

http://www.qidong.gov.cn/qdsrmzf/szfwj/content/3A598088C2C74E8EB259E68DCA86E6C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