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企业集聚发展奖励

来源: 新沂市商务局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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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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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建筑业,产业园
扶持标准
引导电商企业集聚发展,对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电商企业入驻率超过80%的电商集聚区,按实际使用面积80元/平方米/年予以奖励(租金低于80元的,按实际租金予以奖励),奖励期限三年。对园区内电商企业年纳税总额首次达到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的,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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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沂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

http://www.xy.gov.cn/xy/xxgk/InfoDetail/?InfoID=54e1b428-13f3-4636-9ae5-0ae07cd182f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