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转移机构办公经费补助

来源: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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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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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高技术服务
扶持标准
对注册为独立法人并经省级备案的技术转移机构,自备案之日起,连续3年给予开办经费及办公经费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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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http://www.xedz.gov.cn/a/huanjingxinxigongbu/2018/0917/141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