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拓展融资渠道支持

来源: 云龙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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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军工业,贸易,其他,传统实业
扶持标准
1、拟上市企业与券商等中介机构签定协议并完成股份制改造(以工商注册为准),给予20万元经费扶持;拟挂牌企业与券商或推荐机构签订挂牌服务协议并完成股份制改造后(以工商注册为准),给予10万元经费扶持。 2、拟上市企业首次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上市申请文件(以中国证监会受理函为准),拟境外上市企业向相关交易所递表(以收到该交易所受理函等证明文件为准),分别给予企业50万元的经费扶持; 3、“新三板”及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E板)、天津股权交易所(A板)、江苏股权交易中心(价值板)等拟挂牌企业向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后(以受理函为准),给予20万元的经费扶持。企业成功首发上市后,扶持100万元;企业在“新三板”成功挂牌后,扶持70万元; 4、企业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E板)、天津股权交易所(A板)、江苏股权交易中心(价值板)等成功挂牌,扶持30万元;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Q板)、天津股权交易所(B板)、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成长板)等成功挂牌,按照企业实际支付经费的50%予以扶持,最高不超过5万元。 5、企业异地“买壳”上市且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我区(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并在我区纳税的,给予一次性扶持100万元。区外已在H新三板”、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E板)、天津股权交易所(A板)、江苏股权交易中心(价值板)等成功挂牌企业将注册地迁至我区(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并在我区纳税,且年纳税额不低于2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扶持50万元。 6、上市挂牌企业投资高新技术项目、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区级各项专项资金优先扶持,优先推荐申报上级各类扶持资金。加大“新二板”挂牌上市政策扶持力度。“新二板”挂牌上市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方针。 7、上述标准依据为区级根据市产业政策意见承担配套的区级奖补上限,具体执行按市产业政策意见,实际配套金额根据企业、项目对区经济社会贡献确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优先推荐并获得全市产业基金财政奖补政策的,按上述原则予以配套;符合区级单独扶持范围的,由区产业发展基金按照区具体实施细则给予奖补;由区政府与企业、园区签订的单项招商政策协议,按协议单独执行享受奖补;对涉及科技创新重大事项的,按照云政发〔2016〕18号文件执行;涉及建筑业发展及区相关税收奖励政策另行制定;申报政策扶持的企业,除根据各主管部门意见应符合的基本条件外,应主动且必须提供信用资质或其他信用证明材料,对失信企业实施一票否决。上述奖补政策,企业、项目有符合多项奖补事项的,按照标准最高的执行,不重复享受。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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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中共云龙区委 云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支持现代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的通知

http://qy.xzyl.gov.cn/zczx/secondinner?id=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