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支持

来源: 云龙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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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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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1、对行业国际排名前十或行业国内排名前三的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在辖区设立全国性、区域性、功能性总部的,分别给予50万元、25万元、15万元补助;鼓励属地管理的传统商贸企业在经营实体的同时,通过第三方平台开设旗舰店、专卖店,开展O2O型体验式消费、网络营销、网上订货等业务。 2、对取得中国人民银行《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在辖区设立全国总部的,给予25万元补助;对在线交易额年突破1亿元、5000万元、3000万元且企业税收超过50万元的商品营销平台,分别给予不超过25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开拓网络零售渠道,纳入限上统计且经区电子商务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认定为电商示范企业的,按在线交易额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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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中共云龙区委 云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支持现代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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