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示范单位奖励

来源: 太仓市商务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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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公共服务
扶持标准
对被认定为苏州市级、省级、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单位(包括园区、企业、区(镇)、村等)的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含前档)、50万元(含前档)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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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市政府关于印发太仓市促进商务经济转型升级若干政策的通知

http://www.taicang.gov.cn/govxxgk/014184576/2017-06-10/006774f9-56f3-4663-94bd-72d56dd7411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