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子商务配套设施建设支持

来源: 太仓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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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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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1.鼓励企业建设公共海外仓储设施。对跨境电商企业建设或改造升级境外仓库面积在500平米以上的,按照当年度设备投入不超过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企业租赁境外仓库500平米以上的,按照实际租赁费用不超过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2.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主体给予国际物流费用补助。年支付EMS、邮政小包、UPS等国际物流费用超过20万元的跨境电子商务主体,按其国际物流费用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3.对于经市级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筑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每入驻具有跨境电商实绩的企业家20家且成交额达2000万元的,给予园区运营服务企业25万元的奖励,每个园区当年累计奖励最高不超100万元。 4.鼓励完善仓储企业配套服务。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在太仓本地租用公共集货仓储(专业物流用仓储),且跨境电商实绩达到500万元的,按照租赁面积给予5元/平方米/月的补助,每家企业享受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年,补贴年限为3年。 5.支持设立跨境电子商务集散配送中心、展示交易中心。对场地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按租用场所和设备投入费用3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享受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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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市政府关于印发太仓市促进商务经济转型升级若干政策的通知

http://www.taicang.gov.cn/govxxgk/014184576/2017-06-10/006774f9-56f3-4663-94bd-72d56dd7411e.html